<nav id="ooooo"><sup id="ooooo"></sup></nav>
<small id="ooooo"></small>
  • <nav id="ooooo"><sup id="ooooo"></sup></nav>
  • <small id="ooooo"></small>
    <nav id="ooooo"><code id="ooooo"></code></nav>
    • 黑人videos特大hd粗暴,丝袜制服无码国产,夜福利导航,熟女国产精品网站,人妻无码人妻,精品人妻一区,亚洲中文字,精品人妻少妇嫩草AV无码专区
      歡迎登陸河南山水環保材料有限公司網站
      微孔曝氣器裝置
      微孔曝氣器
      曝氣膜管
      曝氣盤
      單孔膜空氣擴散器
      單孔曝氣器
      管式曝氣器
      板式曝氣器
      聚氨酯管式曝氣器
      微孔曝氣器
      旋混式曝氣器
      微生物載體填料
      懸浮球型填料
      生物除臭填料
      生物陶粒
      火山巖
      MBBR填料
      立體彈性填料
      組合性填料
      半軟性填料
      多面空心球
      液面覆蓋球
      微生物營養源
      聚丙烯酰胺
      工業葡萄糖
      蜂窩斜管填料
      斜管填料
      濾料系列
      排水帽
      果殼濾料
      活性氧化鋁
      磁鐵礦濾料
      彗星式纖維濾料
      纖維束濾料
      改性纖維球濾料
      纖維球濾料
      V型濾池濾板
      長柄濾頭
      錳砂濾料
      混凝土濾板
      海綿鐵濾料
      EPS泡沫濾珠
      泡沫濾珠濾料
      無煙煤濾料
      石英砂濾料
      填料系列
      階梯環填料
      軟性填料
      流化床生物填料
      蜂窩直管填料
      鐵碳微電解填料
      藥劑系列
      堿式氯化鋁
      聚合硫酸鐵
      聚合硫酸鋁
      陽離子聚丙烯酰胺
      陰離子聚丙烯酰胺
      聚氯化鋁鐵
      氯化鋁
      絮凝劑
      聚氯化鋁
      活性炭
      粉狀活性炭
      柱狀活性炭
      椰殼活性炭
      果殼活性炭
      濾頭系列
      圓柱疊片形濾頭
      塔尖形外絲濾頭
      短桿濾頭
      疊片1T濾帽
      內絲水帽
      雙流速水帽L180-31
      L290長柄寬縫濾頭
      一噸卡扣水帽
      濾頭L290-24
      疊片L110-31
      雙流速水帽L180-24
      PP疊片水帽
      雙流速水帽
      濾池濾板
      單孔曝氣器
      濾板模板
      ABS濾板
      濾池濾板
      不銹鋼濾頭濾帽
      長柄濾頭
      1T長柄濾頭
      半噸長桿濾頭
      0.5噸短桿濾帽
      可調式長柄濾頭
      BAF 濾池專用濾頭
      濾板
      預制濾板
      整體澆筑濾板
      當前位置:首頁>>新聞中心>>重磅!《環境影響評價法》修訂通過
      重磅!《環境影響評價法》修訂通過
      發布時間:2023-12-22 瀏覽:9次 文章來源:

      對《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作出修改

      (一)將第六條第二款、第九條、第十三條、第十六條第三款、第十七條第二款、第二十二條**款、第二十三條、第三十一條、第三十四條中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修改為“生態環境主管部門”。
      (二)將第十九條修改為:“建設單位可以委托技術單位對其建設項目開展環境影響評價,編制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建設單位具備環境影響評價技術能力的,可以自行對其建設項目開展環境影響評價,編制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編制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應當遵守國家有關環境影響評價標準、技術規范等規定。“國務院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應當制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編制的能力建設指南和監管辦法。  “接受委托為建設單位編制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技術單位,不得與負責審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的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審批部門存在任何利益關系。”
      (三)將第二十條修改為:“建設單位應當對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的內容和結論負責,接受委托編制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技術單位對其編制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承擔相應責任。“設區的市級以上人民政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編制單位的監督管理和質量考核。“負責審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的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應當將編制單位、編制主持人和主要編制人員的相關違法信息記入社會誠信檔案,并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和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公布。“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為建設單位指定編制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技術單位。”
      (四)將第二十八條修改為:“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應當對建設項目投入生產或者使用后所產生的環境影響進行跟蹤檢查,對造成嚴重環境污染或者生態破壞的,應當查清原因、查明責任。對屬于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存在基礎資料明顯不實,內容存在重大缺陷、遺漏或者虛假,環境影響評價結論不正確或者不合理等嚴重質量問題的,依照本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追究建設單位及其相關責任人員和接受委托編制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技術單位及其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屬于審批部門工作人員失職、瀆職,對依法不應批準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予以批準的,依照本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追究其法律責任。”
      (五)將第三十二條修改為:“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存在基礎資料明顯不實,內容存在重大缺陷、遺漏或者虛假,環境影響評價結論不正確或者不合理等嚴重質量問題的,由設區的市級以上人民政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對建設單位處五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的罰款,并對建設單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接受委托編制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技術單位違反國家有關環境影響評價標準和技術規范等規定,致使其編制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存在基礎資料明顯不實,內容存在重大缺陷、遺漏或者虛假,環境影響評價結論不正確或者不合理等嚴重質量問題的,由設區的市級以上人民政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對技術單位處所收費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禁止從事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編制工作;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編制單位有本條**款、第二款規定的違法行為的,編制主持人和主要編制人員五年內禁止從事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編制工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終身禁止從事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編制工作。

      聯系方式

      河南山水環保材料有限公司

      手機:15838066122

      電話:0371-64388198

      聯系人:韓經理

      E-mail:15838066122@163.com

      地址:鄭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長椿路

      本站部分圖片和內容來源網絡,版權歸原創作者或原公司所有,如果您認為我們侵犯了您的版權,請告知,我們將立即刪除!備案號:豫ICP備18003188號-2